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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培训培训招生
招生学校: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中心[专栏][咨询]
摘要:美的欣赏;色彩与设计;行为艺术;音乐与形象设计;广告与形象设计
全文: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培训考试认证招生简章 (定点培训考试:每班限60名,额满为止) 根据广大商业从业人员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求,经国务院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全国咖啡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全国调酒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全国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全国健康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07年1月特开设一期培训班(每班限60名),并特批准于2007年2月4日在北京开设咖啡师、调酒师、私人形象设计师、公共健康师职业资格特别考场。 (一)报名对象: 为特定客户提供化妆设计、发型设计和商务形象建议的人员;提供着装指导、色彩咨询、美容指导、摄影形象指导、体态语言表达指导与训练的人员;礼仪指导、陪同购物专业人员;从事私人形象设计研究的人员;准备从事上述工作的大专院校学生及相关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职业资格) ①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2年以上,经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②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1年以上,经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2、私人形象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职业资格) ①取得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2年以上,经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②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3年以上,经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2年以上,经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3、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职业资格) ①取得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2年以上,经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③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私人形象设计工作2年以上,经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三)培训教材:全国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全国统一指定教材。 (四)课程体系:美的欣赏;色彩与设计;行为艺术;音乐与形象设计;广告与形象设计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7年1月3日——2007年1月24日(节假日不休) 2、培训时间:2007年1月25日——2007年2月2日 总课时: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30课时;私人形象设计师40课时;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50课时 A班:2007年1月25日—2007年1月31日 上课时间:上午9:00-11:45 下午13:00-17:15 B班:2007年1月25日——2007年2月2日 上课时间:晚上18:00-21:15(周六、周日全天上课) 3、考试时间:2007年2月4日 注:学员于2007年2月3日到全国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报名处领取考试通知单、准考证号。 (六)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元桥凤凰城B2座505室 全国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 电话:010-84404903;84404904 传真:010-84404903-201 联系人:杨老师 (七)报名所需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蓝底两寸免冠彩照八张;培训考试认证费用。 (八)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 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 私人形象设计师 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 收费标准(元) 2280 3380 4680 以上费用包括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考试费、鉴定费、试题阅卷费、专家阅卷费,其中高级包括专家评审费、论文答辩费、技能考评费等。
凡2007年1月18号之前报名缴费的学员,均享受8.8折优惠。名额有限,报满截至。 (九)成绩查询: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完毕后由全国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专家集中阅卷,阅卷后进行复查。于15个工作日后成绩在网上发布。 (十)职业资格证书的领取与发放: 1、 证书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 2、 发证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 3、学员的考试成绩、学员信息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明、照片)经全国形象设计师专业委员会审核后向合格考生签发证书。 4、 发放时间: 20个工作日内发放给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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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EA 提示: | 历史记录不代表当前培训学校招生情况,仅供研究参考,建议您直接电话咨询校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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