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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招生
招生学校:东莞市精英职业培训学校[专栏][咨询]
摘要:全国建设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建设部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根据建设部、人事部[2005]9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国家建设部和人事部联合推出《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制度,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物业管理师担任,物业管理项目管理
全文:应广大物业管理企业的要求,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决定于2007年举办《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主要负责人;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三、结业与证书复检: 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对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者,作为物业管理继续教育内容,在证书中作继续教育记录(盖章)。请携带本人已取得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进行注册。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周六班:(东莞市南成区宏远酒店一楼.中心人才市场) 为期14天 开课时间6月9日 课程内容: 《物业管理实务》: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物业经营管理》: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五、培训费用: 1. 培训费: 2880元/人,(以上费用包括:培训费.教材费.报考费.鉴定费.)
请携带本人近期大一寸黑白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1张,单位工作证明原件一份。
学校:东莞市精英职业培训学校 课程:《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参考学费:2880元/人,(以上费用包括:培训费.教材费.报考费.鉴定费.) | 优惠价:原价 | 学制:14天 | 名额:30人 | 形式:面授 报名:010-62797666 [网上报名/招生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东门紫光大楼一层11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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