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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物业管理师培训招生
招生学校:北京清北学圆文化发展中心[专栏][咨询]
摘要: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六十一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劳社鉴发[2002]3号),对物业管理人员统一鉴定作了详细规定,决定在全国展开物业管理师统一培训及考核工作。
全文: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六十一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劳社鉴发[2002]3号),对物业管理人员统一鉴定作了详细规定,决定在全国展开物业管理师统一培训及考核工作。 一、资质证书介绍 资格证书是国际上通行的技术技能人才的认证制度,共分五个等级。国家目前的人力资源政策是推行学业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并重的制度。物业管理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二、收费标准 助理物业管理师1800元,物业管理师280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串讲以及考试和证书费用)。 三、考试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考试两种,全部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一个半小时,技能操作考核2小时,每门考试总分100分,两门考试均在60分者,为考试合格。物业管理师还要撰写论文和论文答辩。 四、报考条件 1、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助理物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资格证书者,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书。 五、上课与考试 为了方便全国各地学员,本中心采用面授与函授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循环开课。集中参加每年5月、11月份的全国统一考试。 报读物业管理师需携带资料: 1、本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四张近期二寸的照片 4、物业公司任职证明(加盖公章) 六、证书情况 参加物业管理职业资格统考,合格后将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并可申请出国换证,办理中英文《职业资格证书》,国际劳动组织认可。招调工免试。 七、报名办法 报名者请尽早按要求填好报名回执表并传真至培训部。 联系电话:010-62797666 联 系 人: 陈先生
学校:北京清北学圆文化发展中心 课程:物业管理师参考学费:助理物业管理师1800元,物业管理师280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串讲以及考试和证书费用)。 | 学制:学时 | 形式:面授 报名:010-62797666 [网上报名/招生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东门紫光大楼二层2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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