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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湖南省2007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培训培训招生
招生学校:湖南新东方教育培训中心[专栏][咨询]
摘要:主办单位:湖南新东方教育培训中心;中心系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监管的省直培训机构,湖南省骨干培训机构,湖南省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指定培训机构(湘劳社函〔2004〕46号),以课时充足、管理严谨、师资权威、教学负责、合格率高等优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考试培训教学经验。
全文:咨询电话:0731-4132287、4165117、4165667 报名地点:维一·星城国际20层2016(窑岭·韶山北路216号) 特别说明: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三级分班单独授课。 资格鉴定:人力资源管理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90个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上岗的职业之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管理工作。本职业共设四个级别: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经统一培训,并经统一鉴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劳动部颁发、湖南省劳动保障厅核发全国通用的、职业准入必备的国家唯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可查询,终生有效,全国通用。该证书用以证明持证者具备本职业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资格,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绩效考核、选拔晋升的重要依据,终生有效。 主办单位:湖南新东方教育培训中心;中心系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监管的省直培训机构,湖南省骨干培训机构,湖南省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指定培训机构(湘劳社函〔2004〕46号),以课时充足、管理严谨、师资权威、教学负责、合格率高等优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考试培训教学经验。 为适应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根据《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3]35号)精神,以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湖南新东方教育培训中心继续举办人力资源管理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试培训对象: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或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符合任一条件经正规培训达标准课时,并取得《湖南省职业培训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 (1)中专(或高中)学历,10年相关工作经验;(2)大专学历,8年相关工作经验; (3)本科学历,6年相关工作经验; (4)研究生学历,3年相关工作经验; (5)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全国考试另见《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培训公告》。 三、培训目标 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系统培训学习,帮助广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人员熟悉本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系统掌握现代企事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加快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在通过国家统一鉴定考试合格后,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相应级别国家唯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考试内容 (1)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基本知识;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及行业相关法律常识; (2)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大专业知识与技能系统。 (3)综合评审:2006年始,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已经增加综合评审(撰写论文并答辩或文件筐笔试),单独计分。 五、培训教程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基础知识)、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工作要求)、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考试指南)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辅导练习)等课程;我中心将另行免费发放模拟试题等相关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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