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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湖南省2007年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培训培训招生
招生学校:湖南新东方教育培训中心[专栏][咨询]
摘要:为了建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者综合素质,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劳社鉴函〔2006〕30号),已于2006年7月9日举办首次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考试(我中心培训班首次全国试点考试合格率83.75%),11月26日举办第二批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考试。
全文:咨询电话:0731-4132287、4165117、4165667 报名地点:维一·星城国际20层2016(窑岭·韶山北路216号) 资格鉴定:资格审查合格后,经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劳动部颁发、湖南省劳动保障厅核发全国通用的、职业准入必备的国家唯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可查询,终生有效,全国通用。该证书用以证明持证者具备本职业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资格,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绩效考核、选拔晋升的重要依据,终生有效。 主办单位:湖南新东方教育培训中心;中心系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监管的省直培训机构,湖南省骨干培训机构,湖南省高级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指定试点培训机构,以课时充足、管理严谨、师资权威、教学负责、合格率高等优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考试培训教学经验。 为了建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者综合素质,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劳社鉴函〔2006〕30号),已于2006年7月9日举办首次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考试(我中心培训班首次全国试点考试合格率83.75%),11月26日举办第二批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考试。 为组织好后续试点考试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培训对象:企事业单位在岗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资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中层及以上专业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一)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湖南省职业培训证书》 (二)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湖南省职业培训证书》 (三)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湖南省职业培训证书》 (四)具有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湖南省职业培训证书》 三、培训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开展培训,恪守人力资源管理职业的伦理和规范,了解劳动法、统计学、计算机和写作知识;掌握人力资源规划、招聘选拔、薪酬管理、劳工关系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学会系统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方法采集数据、分析、起草并有针对性地建立企业各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能够提出计划方案、改进企业现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不合理的问题;在通过国家统一鉴定考试合格后,取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唯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考试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和《考试辅导》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及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综合能力的提高。 考试分为:理论知识(闭卷笔试)、操作技能(闭卷笔试)、综合评审(文件筐闭卷笔试)三个部分内容,三个部分全部合格后可以取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终身有效,全国通用。 五、培训教程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讲义》等教材;我中心将另行免费发放相关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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