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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2005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分类: 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是为我国工矿企业、工程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的教师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特别是为使其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精深的专门知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现代实验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的能力。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学员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到学校集中学习。对学员人数较多的企业,我校可派教师到企业集中授课,学制从入学到申请论文答辩的期限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
三、招生专业领域名称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430100; 我校培养工程硕士的工程领域名称及其代码如下: 1、机械工程(430102) 2、材料工程 (430105 ) 3、动力工程 (430107) 4、电气工程 (430108) 5、控制工程( 430111 ) 6、建筑与土木工程 (430114) 7、化学工程 (430117 ) 8、计算机技术 (430112 )9、电子与通信工程(430109)
四、培养对象及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研究生,需在修完规定的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 2005年7月31日 。
五、报名手续和收费标准 (1)报考者本人填写《2005年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可在我校研招办索取或在我校研究生教育主页下载)一式三份。获得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后,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可函审)(对学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可集体办理)。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考试费按规定收取。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备网上报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我校报名网站(http://www.zzlk2005.lut.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我校报名点报名,填写(现场录入)报名信息并照相。 (3)网上报名时间: 2005年7月12日 至 7月26日 。 现场报名时间为 2005年7月28日 。 (4)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交纳培养费共计20000元。
六、考务及考试科目 (1)考试时间:全国联考时间为 2005年10月23日 (上午8:30至11:30)。 (2)考试科目 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②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3)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七、其它事项 工程硕士入学考试分全国联考和我校自行组织的考试两段进行。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ME”)。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内容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运用能力测试。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全国联考时间为 2005年10月22日 、23日。 “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我校自行安排第二阶段的报名考试工作。第二阶段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参考书目以及其它注意事项公布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主页。 欢迎持有2004年“GCT”有效成绩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向我校提出直接参加专业课测试的申请。对于符合我校规定的“GCT”成绩的考生,可以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八、学位授予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学位论文(设计)答辩通过者,可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详细情况可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来源:清华在线 最后更新:20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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