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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强化二(案例92)及答案与解析分类: 司法,考试题库
[案例92](样题) 包工头江某经营数年收入颇丰,遂产生出国观光的想法,并多次成行。其中一次去A国,江某赴赌场赌博,赢4万元。不久因江某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将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使用,用细钢筋取代粗钢筋,造成其承建的一座礼堂坍塌,损失近300余万元。为逃避制裁,江某找到任某公司经理的同乡曲某商议对策,恰逢曲某因偷税事发被追查,曲某提出让江某先到其在边境的一远亲家暂避。行前曲某交江某4万元作路费,并请江某将自己偷税的凭据一并带走隐藏好或者干脆销毁。江某走后,曲某恐其难逃法网,遂命其铁哥们赵某带陆某、洪某二人在途中将江某干掉。赵某闻言色变,说此举恐有杀身之虞,劝曲某放弃。曲某诡称只要将自己的一亲笔信带给陆某、洪某二人,并随其找到江某,不必赵某动手。赵某默许,于是曲某当着赵某面写了信,并给赵某4万元,打发赵某上路。赵某在途中将曲某的信交给陆某、洪某二人,假说自己另有急事,一切事由可与曲某直接联系,遂于中途下车。陆某、洪某二人寻到江某,欲施毒手,经江某苦苦哀求并许以重金,遂放过江某。陆某、洪某返回后对曲某谎称事毕,按事先约定各从曲某处得赏金2万元.后江某向当地公安机关自首。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江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 2.曲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偷税的行为可以不在考察的范围之内)? 3.赵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 4.陆某、洪某二人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
答案与解析: 1.江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 [考点]本题考查的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包庇罪。 [答案]江某的行为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和包庇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人而为其作假证明进行包庇的行为。江某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将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使用,用细钢筋取代粗钢筋,造成其承建的一座礼堂坍塌,损失近300余万元,故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江某明知曲某犯有偷税罪,还将曲某偷税的凭据带走进行隐藏或者干脆销毁,故构成包庇罪。 [法理分析]根据《刑法》第137条的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本罪具有如下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由于建筑质量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关,因此,本罪还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建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具体说来,表现为下列行为:第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降低工程质量,或者提供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强迫施工企业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第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进行设计,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第三,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不按照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损失严重。第四,工程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造成重大事故。(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即对于造成建筑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的后果是过失。江某作为包工头在施工中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将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使用,用细钢筋取代粗钢筋,造成其承建的一座礼堂坍塌,损失近300余万元,其行为完全符合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根据《刑法》第310条的规定,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人而为其作假证明进行包庇的行为。本罪具有如下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人刑事追诉和刑罚执行的正常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犯罪人而为其作假证明进行包庇的行为。作假证明是指运用虚假的事实来认定或说明根本不存在的假案情,以此掩盖真实的案件事实,达到包庇犯罪人的目的。作假证明一般表现为下列情形:消除真实证据,如隐藏、毁灭书证、物证等真实的证据,使之无法证明真实的案件情况,达到包庇的目的;改造、变造真实的证据;凭空捏造假证据等等。(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犯罪人而故意作假证明包庇,希望犯罪人逃避法律制裁。江某明知曲某犯有偷税罪,还答应曲某,将曲某偷税的凭据带走进行隐藏或者干脆销毁,故构成包庇罪。 [答题技巧]回答本题应当掌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和包庇罪的构成特征,尤其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和包庇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此外,应当明确,江某的行为不构成赌博罪。《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刑法》第?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依此规定,江某在A国赴赌场赌博,赢4万元的行为可以不予追究。
2.曲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偷税的行为可以不在考察的范围之内)? [考点]本题考查的是窝藏罪、故意杀人罪。 [答案]曲某的行为构成窝藏罪和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的规定,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曲某明知江某犯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却提出让江某先到其在边境的一远亲家暂避。行前曲某交给江某4万元作路费,帮助江某逃匿。所以,曲某的行为构成窝藏罪。江某走后,曲某恐其难逃法网,遂命其铁哥们赵某带陆某、洪某二人在途中将江某干掉。接着实施了一系列杀害江某的行为。所以,曲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理分析]根据《刑法》第310条的规定,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本罪具有如下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即对犯罪的刑事追究和刑罚执行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可见,窝藏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提供隐藏处所,即行为人将犯罪人收容于隐秘的不易被发现的地方。二是提供财物,即为犯罪人逃避法律制裁提供物质条件,如钱财、衣物、食物,使犯罪人在逃匿过程中不为生活所困,使之长期逃匿。三是帮助罪犯逃匿,即指除了为犯罪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为犯罪人逃匿提供帮助的各种方式。(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是,自行逃匿的犯罪人本人,以及共同犯罪人之间不能成为窝藏罪的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人而故意加以窝藏。案例中,江某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将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使用,用细钢筋取代粗钢筋,造成其承建的一座礼堂坍塌,损失近300余万元。为逃避制裁,江某找到任某公司经理的同乡曲某商议对策,而曲某提出让江某先到其在边境的一远亲家暂避。行前曲某还交给江某4万元作路费。可见,曲某的行为完全符合窝藏罪的构成特征。 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案例中,江某走后,曲某恐其难逃法网,遂命其铁哥们赵某带陆某、洪某二人在途中将江某干掉。接着写信给陆某、洪某二人,授意他们实施杀人行为等。所以,曲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题技巧]回答本题应当熟悉窝藏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特征,尤其是窝藏罪的客观表现形式。
3.赵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 [考点]本题考查的是故意杀人罪、犯罪停止形态。 [答案]赵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赵某明知曲某的杀人犯罪故意并负责为其传递信息,致使杀人行为能够实行。江某没有被杀害,完全是出于赵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赵某属于犯罪未遂。 [法理分析]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赵某明知曲某的杀人故意和具体计划,虽然有些不大情愿参与,但还是负责为其传递了该犯罪信息,与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其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虽然自动退出,但并没有阻止另外两名共同犯罪行为人陆某、洪某去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故意杀人罪的法定结果没有出现是由于具体实施杀害江某的陆某、洪某二人自动放弃而未得逞,这是赵某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所以,赵某的行为应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形态。 [答题技巧]回答本题应当注意,尽管赵某不太情愿参与杀害江某的行为,也没有参与实施杀人行为,似乎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赵某明知曲某的杀人故意和具体计划,还是负责为其传递了该犯罪信息,可见,赵某的行为对于故意杀人行为的实施还是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而与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赵某并不与陆某、洪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此外,尽管陆某、洪某自动中止了故意杀人行为,但这对赵某而言,仍然是意志以外的原因。赵某一般不会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所以,赵某是犯罪未遂。
4.陆某、洪某二人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 [考点]本题考查的是故意杀人罪和诈骗罪。 [答案]陆某、洪某二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诈骗罪。陆某、洪某二人接受曲某的意图追杀江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其正着手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后在被害人哀求下自动放弃,属于故意杀人罪的中止形态。而二人各从曲某处得赏金2万元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因为他们并没有杀害江某,而对曲某谎称事毕,这属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而骗取财物。 [法理分析]陆某、洪某二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很明显。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案例中,陆某、洪某明明没有杀害江某,却骗曲某说已经杀害江某,并从曲某处骗走人民币共计4万元。显然,他们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答题技巧]回答本题关键在于对陆某、洪某诈骗罪的正确认定,需注意,虚构犯罪事实骗取财物,即便是非法财物,也构成诈骗罪。
来源:清华在线 最后更新:20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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