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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考转司考,考生不必惊慌分类: 复习指导,司法考试
改“律考”为“司法考试”已成定局,在一阵阵情绪波动之后,广大考生可谓是“欢也零星,悲也零星,都作莲江点点萍”。那么,该如何调整心态?又该如何迎接司法考试呢?一位网友说得好:“考试改了,我心依旧。” 一证三用:机遇与挑战并存 取消“律师资格考试”,统一“司法考试”,对广大考生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首先是机遇。初任法官、检察官都要经过与律师考试同样严格的“全国统考”,国家开始从资格考试入手,抬高中国司法人员的准入“门槛”。这使更多的人有机会从事律师、检察官或者法官职业,只要你有能力通过司法考试。另外,法官、检察官、律师今后将实行“全国统考”,“潜台词”就是今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可以一证三用。可见,从“律考”到“司考”,不仅搭建了司法人员统一从业水平的基础平台,更为广大考生提供了天生我才必有用的机遇。 其次是挑战。古人语:万事开头难。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就考试难度系数而言,司法考试在难度上将可能有所加大,这表现为在出题的难度系数中将更加注重考核考生的法律职业技能素养,突出考核程序法及文书制作等实务性特征的内容,这将是司法考试未来增加难度的主要方向;现行颁布的法官、检察官法要求从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中选拔,这一趋向一致的本科层位的标准必将加大理论性考核的难度;司法考试作为一种水平考试,将更多体现选拔的特点,必将体现考点越来越全面、细致的特征,带来考试难度的加大。二是从参报人员数量而言,今年可能是大专学历人员的最后一次报名机会。因此,可以预见,今年的报名人数将远远超过往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通过考试的难度。 千变万化:律考仍是重中之重 据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相对今年的律考范围而言,明年司考的原则是“三个基本不变,一个不变”,即考试大纲基本不变、考试内容基本不变、考试复习用书基本不变;2002年的统一司法考试报考条件同原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一致。 司法部律师资格委员会编审的《2001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大纲及必读法律法规汇编》、《2001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基本不变可继续使用。命题范围原则会依据司法部2001年律师考试大纲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初任法官、检察官考试大纲、纲要规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将依据三家共同制定的考试实施办法适当调整,其调整内容及考试时间、组织方式等由司法部通知。总的看,司法考试涉及法官和检察官领域的法律比例很小,所占分值不会太大,考生仍可将学习重点放到律考部分,加之律考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基本不变,所以对律考考生的影响不大,此外对大纲的补充内容也会在今年10月出台。 据此,面对“律考”转“司考”,广大考生第一不必“惊慌”;第二要静下心来,继续为“司考”而准备,学习不能“懈怠”。 有备而来:合理复习才是真 基础好,时间足的学员,可以全面复习,系统了解、掌握司法考试所要求的内容;对基础好,时间紧的学员,可以重点掌握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事法等资料、法规;对基础不太好,时间足的学员,应全面复习,系统了解、掌握司法考试所要求的内容;对基础不太好,时间不足的学员,只能重点掌握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事法等内容。(汪明亮)
来源:清华在线 最后更新:20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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