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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可替代自考相关课程分类: 相关政策,公共英语
根据渝考办[2001]21号文“关于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替代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凡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成绩合格者即可按以下条件输免试: 1. PETS-2可免试自考公共基础课“英语(一)”或“基础英语”; 2. PETS-3可免试自考公共基础课“英语(一)”或“基础英语”、“英语(二)”; 3. PETS-4可免试自考公共基础课“英语(一)”或“基础英语”、“英语(二)”和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的“综合英语(一)”; 4. PETS-5可免试自考公共基础课“英语(一)”或“基础英语”、“英语(二)”和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的“综合英语(一)”、“综合英语(二)”。
来源:清华在线 最后更新:20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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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有变化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具体规定
PETS考试成绩替代自考公共英语等有关规定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
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将替代多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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