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06年春季检察院系统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分类: 公务员,动态信息
为切实做好2006年春季我省检察院系统招考录用工作人员工作,我院经研究,对本次招考录用条件提出如下意见:
一、书记员职位 1、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 2、学历专业条件: (1)市、区检察院: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律专业; (2)其他基层检察院: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条件: 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二、司法警察职位 1、年龄条件:28周岁以下。 2、学历专业条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公安警察专业;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条件: (1)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2)裸眼视力不低于5.0; (3)其他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
三、行政后勤职位 (一)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 (二)学历专业条件: 1、文秘职位:大学以上学历,法律或中文、文秘、行政管理、思想政治专业。 2、计算机职位:大学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3、财务职位:大学以上学历,财会或审计专业。 4、档案管理职位:大学以上学历,档案专业。 5、报考省院、设区市检察院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三)身体条件: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标准。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05年12月26日
来源:清华在线 最后更新:20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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