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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关于做好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分类: 建造师考试报名,报考指南,报名地点,报名时间,报名事项,调剂信息,动态信息
辽人考函[2004]41号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有关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4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推迟到2005年3月12、13日进行,考试时间及科目 3月12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3月12日 下午: 2:00— 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月13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3月13日 下午: 2:00— 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本次考试为2004年度的考试,考试成绩按2004年管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 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 三、考试要求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名考试条件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文件有关报名条件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免试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六、资格审查 (一)报名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照片二张)到各市建委初审后,到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报名;驻沈的中、省直单位参考人员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初审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其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人事局和省人事厅负责。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按规定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明确工作程序,落实责任人。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建委将报名初审材料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备案。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到本市人事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在省直报名点报名的人员,到省人事厅职称处办理免试审批手续。 (三)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年底。 七、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及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见符件3。 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从2005年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我们在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并在《系统构建》中进行了修改,即将有关提示功能的图案设为红色,与提示语一起放置在前列。请各市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八、考务费为每科70元。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按每科65元标准向省人事考试中心上交考务费。 九、省直报名时间为2004年12月27日—12月31日。各市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确定,考场由省统一安排。 十、各市请于2005年1月20日前向省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考生报名信息,同时上缴考务费。考生请于2005年3月1日以后通过电话16840165或登陆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考试地点和考场考号。 十一、考前培训 省人事考试中心和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举办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前培训,聘请专业老师授课,具体事宜请与省考试中心和省注册中心联系(教材事宜与建设厅注册管理中心联系)。 联 系 人:王金凤 董明理 www.Lnrsks.com 联系电话:22503922、23974407、88879332 十二、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利用各种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努力为广大考生做好服务工作。
考务工作联系人:孙熙兰 吴开珍 联 系 电 话:024—22526065 024—22534688转244 024—22534688转255 附件1:2004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2:2004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证明 附件3:2004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来源:清华在线 最后更新:20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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