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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04考研政策出台 报名不需单位证明分类: 相关政策,考研
●11月10日-14日报名● 不需单位证明材料●复试人数原则按招生规模120%掌握 人民网济南10月21日电 备受关注的山东省200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政策出台。记者昨天从省招办了解到,考研报名时间为2003年11月10日上午8:00至11月14日下午4:00。同时,今年简化了研究生报考手续,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一些相关细则包括:200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日期为1月10日至1月11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原则上按本校招生规模的120%左右掌握。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 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直接到报考单位报名考试。 今年考研报名更简单。据省招办有关人士介绍,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另据了解,今年报考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高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以进行网上报名,但是网上报名的考生仍需要在报名日期(11月10日上午8:00——11月14日下午4:00)内到规定报名地点交费和进行图像采集工作。(王莹)
来源:清华在线 最后更新:20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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