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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司法考试-民法(强化自测题及答案)

分类: 司法,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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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张某年仅9岁,在某小学读书。张某的邻居何某已经20岁。一日何某为了逗张某玩,将自己一个飞机模型送给张某。几天后,何某又开始后悔不该将飞机模型送给张某,于是找张某索要,认为张某才9岁,其接受赠与的行为未经其父母同意,所以受赠行为无效。对于何某的主张,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何某的主张应予以支持,因为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何某的主张应予以支持,因为张某的行为需经其监护人代理才能生效
C.何某的主张不予支持,因为张某有无行为能力与行为效力无关
D.何某的主张不予支持,因为张某在赠与物交付后即丧失撤销权
2.某合伙组织起字号“平安商店”,由甲乙丙丁合伙经营,其中甲一人出资70%,现甲在一次与戊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无法如期交货致戊索赔,应以谁为被告起诉?( )
A.甲乙丙丁
B.甲
C.丙
D.平安商店
3.下列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
A.房屋与墙
B.甲的电视机和遥控器
C.甲的汽车与轮胎
D.甲的耕牛与乙的犁
4.下列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是( )
A.小花(8岁)接受其叔叔5000元赠与的行为;
B.江某以欺诈手段与王某签订的买卖钢材的合同;
C.小曹(12岁)与当代商城签订的购买一台价值1800元的MP3的合同;
D.赵某基于重大误解与钱某签订的买卖大米的合同
5.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的是( )
A.甲委托乙办理纳税
B.甲委托丙代理房产登记
C.丁受甲委托出席商场开幕典礼
D.戊受甲委托向希望工程捐赠书籍
6.甲有私房两间,一间作价5万元与丙合伙办综合商店,另一间租给乙居住,现甲因资金困难需要用钱,欲将房屋转让,乙丙均予以同一价格购买,甲( )
A.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
B.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
C.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D.可以任意选择乙或丙作为购买者
7.甲将收藏的清代瓷器卖给乙,乙付清价金,约定五日后交货。丙得知后找到甲愿出双倍价钱购得此瓷器,甲丙遂达成一致,丙交定金若干,并约定三日后交货。乙听说后以给甲7岁女儿买芭比娃娃为诱饵,诱其将瓷器从家中取出交给乙。对该瓷器的所有权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所有权仍属于甲
B.乙已取得瓷器的占有,视为甲对乙履行合同,所有权归乙
C.甲一物二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认定无效,所有权归乙
D.所有权归丙,因丙与甲约定的交货期限较早
8.依照我国法律,下列属于无主物的是:( )
A.秦始皇陵挖出的将军俑;
B.王某抛弃的一台电脑;
C.海上漂流物;
D.王某捡到手机一部,经公告招领仍无人认领。
9.养鸡专业户贾某的一只鸡生病,贾某害怕此鸡得的是禽流感传染了其他鸡,于是将此鸡抛弃在深山。恰被上山砍柴的村民山某发现,带回家中精心饲养,该鸡病愈并产蛋颇丰。后贾某听说后向山某索要此鸡。则贾某( )
A.无权请求返还,因为其抛弃行为使所有权消灭,山某基于先占取得所有权;
B.无权请求返还,但有权要求适当补偿;
C.有权请求返还,因为山某拾得鸡占为己有,构成不当得利;
D.有权请求返还,但应补偿山某喂养此鸡的的费用及劳务费。
10.甲经营“喜洋洋”火锅店,乙系甲的邻居,目前放暑假在家,甲遂请乙到其火锅店帮忙。乙因业务不熟不慎将在店中玩耍的邻家5岁幼童烫伤,现幼童家长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乙承担责任,因其是直接致害者;
B.由甲承担责任,因为甲是雇主;
C.由乙与幼童家长共同承担,因乙直接致害,家长未尽监护职责;
D.甲与幼童家长共同承担,因甲是雇主,家长未尽监护职责
11.以下列财产抵押需登记才生效的是( )
A.金银珠宝
B.船舶
C.民用航空器
D.林木
12.甲向乙借款20万,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向乙保证由丙提供保证担保。乙表示怀疑,甲遂向乙透露甲丙之间以前合作时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了丙的商业秘密。后甲以此为要挟,由丙向乙保证承担连带责任。现甲无力偿还贷款,则丙( )。
A.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
B.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C.可以以先诉抗辩权对抗乙
D.需要承担一半贷款的清偿责任
13.碧海公司向银行借款300万元,还款期为3年,由蓝天有限公司提供保证,保证合同中未明确保证方式.两年后,银行发现蓝天有限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发生亏损,便要求碧海公司提前还款或再提供担保,碧海公司请绿水集团作保证人,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方式为一般保证.还款期届满后,碧海公司未能归还借款。归还此笔借款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
A.由碧海公司、蓝天有限公司、绿水集团承担连带责任
B.由碧海公司、蓝天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借款的,绿水集团对未清偿的部分承担还款责任
C.如经法院强制执行碧海公司财产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借款,蓝天有限公司和绿水集团对未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D.如经法院强制执行碧海公司财产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借款,蓝天有限公司和绿水集团对未清偿的部分各承担一半的还款责任
14. 甲将发生故障的电视机放在乙处修理,因为钱不够,遂将自己的手机放在乙处,说好第二天来取。乙取得对甲手机的占有是基于( )
A.留置权
B.抵押权
C.质权
D.债权
15.下列关于定金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 )
A.定金合同从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B.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C.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D.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16. 甲委托乙为其购买苹果,乙为此花去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不想要这批苹果,于是电话告诉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下列哪些论述是正确的?( )
A.甲无权单方取消委托,否则应赔偿乙的损失
B.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C.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需承担乙受到的损失
D.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报酬
17.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职工自负责任。”该公司职工孙俊为完成生产任务,在下班后使用机器时眼睛受伤。问孙俊受到的损失如何承担?( )
A.应当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应当由孙俊自己承担
C.主要由孙俊自己承担,该公司亦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D.主要由该公司承担,孙俊亦承担部分责任
18.万家公司购买了一批木材,约定2004年7月1日提货,但因其公司汽车外出未归而未能按期提货.当天傍晚出卖人仓库遭雷击起火,木材烧毁.由谁承担木材的损失?( )
A.出卖人,因为货物在其控制之下
B.出卖人,因为所有权未转移
C.万家公司,因为其未按时提货
D.双方分担,因为谁都没有过错
19.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随即又发出一份撤回要约的E-MAIL。但甲公司的董事长刚好电脑中毒没有登陆邮箱。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一个月,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 )
A.要约已被撤回
B.要约已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时间作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20.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误将王某委托代送的CD光盘若干张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信箱中,张某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A.构成不当得利
B.构成侵权行为
C.构成无权代理
D.并无不当
21.贾珍向甄佳借款10万元,同时贾珍将自己一套三居室住房交给甄佳居住。约定房租与借款租金相抵,借款返还时甄佳退还房屋。甄佳对房屋享有的权利性质为?( )
A.抵押权
B.质押权
C.承租权
D.借用权
22.下列合同中不属于无偿合同的是( )
A.民间借贷合同
B.赠与合同
C.保证合同
D.借用合同
23.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A.不成立
B.无效
C.可撤销
D.成立并生效
24.潘美(25岁)陪同其15岁的妹妹潘丽到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架钢琴,逾期没有支付价款,现公司要解除合同。该解除合同的书面通告于什么时候生效?( )
A.在送达潘丽时生效
B.在送达潘美时生效
C.在送达潘丽并潘美时生效
D.在送达潘丽并告知其转交潘美时生效
25.下列合同条款无效: ( )
A.约定因过错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
B.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C.格式合同条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D.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26.唐三与朱四是好朋友,唐三有电脑一台,因其购买笔记本,故电脑闲置无用。朱四对唐三说,送给我吧!唐三表示同意,因朱四是画家,故唐三提出要朱四给他画一幅画像。朱四使用电脑时发生事故受伤,经查,是电脑配件老化所致,对朱四受伤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
A.由唐三、朱四共同承担
B.不应由唐三承担责任
C.应由唐三承担完全责任,因唐三未告知电脑有瑕疵
D.应由唐三在其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责任
27.宇宙商场和环球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环球运输公司将1000台彩电运到宇宙商场所在地。由于环球运输公司人手紧缺,无法一次完成任务,遂和宇宙商场商量分两次运输,增加的费用由自己负担,遭到宇宙商场的拒绝。经查,该批彩电宇宙商场将先用于展出,然后才出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宇宙商场可以拒绝环球运输公司的要求,因为合同约定一次性运输;
B.宇宙商场可以拒绝环球运输公司的要求,因为损害了其期限利益;
C.环球运输公司单方面变更合同,是违约行为;
D.宇宙商场不能拒绝环球运输公司的要求,因为未损害其利益;
28.下列关于代位权行使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债权人自己承担;
B.债权人必须以债务人名义行使代位权;
C.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取得债务人同意;
D.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
29.下列行为属于要约的是( )
A.屈臣氏超市寄送的新商品目录;
B.某拍卖行发布的拍卖徐悲鸿奔马图的公告;
C.读者杂志发布的银饰品广告有图片及报价,称款到发货;
D.某房地产公司发布的商品房楼盘广告
30. 某甲在放假回家的途中,搭乘某公交公司的客车,结果在途中遇到交通事故。根据我国《合同法》,在运输过程中某甲伤亡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在无可抗辩事由时应由公交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伤亡如果是因某甲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公交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伤亡如果是因某甲自己的故意造成的,公交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若某甲属于免费乘坐,公交公司对其一律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1.甲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为装饰装修,在完成一项装修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客户乙。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32. 关于可撤销婚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撤销权仅归受胁迫方享有;
B.受胁迫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C.受胁迫方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可由其近亲属向法院提出撤销其婚姻;
D.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
33.甲男(1980年10月1日出生)与乙女(1982年6月1日出生)于2002年6月1日举行结婚仪式,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于2002年10月1日补办了结婚登记。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于2002年6月1日确立夫妻关系;
B.甲乙于2002年6月2日确立夫妻关系;
C.甲乙于2002年10月1日确立夫妻关系;
D.甲乙于2002年10月2日确立夫妻关系;
34.李老头老伴早亡,有一儿一女。2003年12月1日立下遗嘱将房屋两间由女儿小芳继承。2004年1月1日小芳与小明结婚,2004年3月1日李老头去世,依照法律该房产归属如何确定?( )
A.属于小芳个人财产
B.属于小芳与小明共有
C.由小芳和小明协议确定归属
D.由抽签确定其归属
35.甲乙系夫妻,现甲因车祸身亡,债权人丙主张甲生前曾向其借款5000元,用于春耕买化肥和为孩子丁上大学交学费,并有借据为证。乙以自己不知情为由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已死亡,债权债务消灭;
B.该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由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该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但甲已死亡,乙承担原有债务的一半;
D.该债务由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6.郭靖生前租住单位二居室一套,另有存款20000元,桑塔纳轿车1辆,彩电、音响各1台,股票、国库券若干。郭妻早故,儿子、女儿与其分家单过。2002年郭靖因公致残,单位发给10000元抚恤金。2003年8月,郭靖因车祸死亡,保险公司因其在保险单中未填写受益人,将30000元保险金交给了郭靖的儿子。依法律规定郭靖的遗产包括( )。
A.存款、桑塔纳、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抚恤金
B.住房、存款、桑塔纳、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抚恤金、保险金
C.存款、桑塔纳、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保险金
D.存款、桑塔纳、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抚恤金、保险金
37.梁山伯、祝英台夫妇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3间。2001年梁山伯、祝英台立下遗嘱将东房一间给大儿子,西房一间给小儿子,北房一间分给女儿。2002年8月梁山伯与大儿子发生矛盾,梁山伯祝英台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一间分给女儿继承,西房一间分给小儿子。以后梁山伯祝英台又为琐事与小儿子发生争吵,二人又于2004年2月在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小儿子继承的西房一间亦划归女儿继承。当年,二人相继去世。其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 )。
A.按录音遗嘱分割梁山伯祝英台的遗产
B.按自书遗嘱分割梁山伯祝英台的遗产
C.按经公证过的遗嘱分割遗产
D.宣布遗嘱均无效,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38.张某与王某系多年好友,张死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珍爱的一架古筝赠与王某。张去世时王某正在国外出差,一年后王某回来方得知张某已去世,又过一年王某才得知张某曾将古筝赠与自己,王某能否向张子主张返还古筝?( )
A.能。因为王某在张某死亡后两年才知道张某的遗赠;
B.能。因为遗赠优于法定继承;
C.不能。因为王某未在张某死亡后3个月内表示接受遗赠,视为放弃;
D.不能。因为已经过两年的诉讼时效,王某无权要求返还。
39.甲与其子乙一起到四川九寨沟旅游,不幸飞机发生意外遇难。甲妻已死,家中尚有一女丙和儿媳丁。甲与乙各有遗产10万元。则丙与丁各自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是( )
A.丙15万,丁5万;
B.丙5万,丁15万;
C.各10万;
D.以上都不对
40.张三2004年5月1日死亡,其遗产已予以分割,其子张东按照遗嘱继承了存款8万,张南按照遗赠分得家庭影院一套(价值4万),张北按照法定继承分得轿车一部(价值16万),现债权人钱某持借据主张张三生前欠其6万元债务。钱某的债权如何清偿?( )
A.由张北全部偿还;
B.张东偿还4万元,张南偿还2万元;
C.张东偿还2万元,张南偿还4万元;
D.张东张南张北按比例偿还。

二、多项选择题
41.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公民甲借乙2000元看病,该借贷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B.在无偿保管合同中不可能发生显示公平;
C.票据行为是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D.先履行抗辩权可适用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42.王某因公出差至甲市,李某听说后委托其代买一种当地出产的名贵中草药。王某归来后将草药送至李某家时,被李某之子告知李某已于十天前去世,草药已不需要,请王某自己处理。关于王某行为的后果,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由李某承担,但李某已死,代理关系中止,应由李某的儿子继受
B.由李某承担,但李某已死,代理关系中止,由王某自己处理
C.由王某承担,因为李某已经死亡,其继承人又拒绝接受代理行为的后果
D.由李某的儿子承担,虽然李某已经死亡,但由于代理人王某不知李某已死,该代理依然有效,故代理的后果由李某继承人承担
43.下列期间属于除斥期间的有( )
A.租赁期间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B.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内行使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D.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44.甲乙丙(均未成年)某日在一座高楼20层的走廊里玩耍时,拿起走廊角落里的三个啤酒瓶从电梯间窗户往下扔,刚好击中楼下路过的丁某头部,丁某当场受伤。因无法认定是谁造成损害,遂起纠纷。以下说法错误的有哪些?( )
A.因为无法辨别加害人是谁,所以甲乙丙不承担责任
B.甲乙丙已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D.应由该楼物业部门承担责任
45.甲、乙、丙三人合伙,推举甲为合伙负责人,内部约定甲对外签订合同不得超过10万元。现甲与丁签订一份15万元的合同,乙反对,丙不知情,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甲丁所签合同对该合伙不发生效力
B.甲丁所签合同对该合伙发生效力
C.丙可以依合伙协议对甲主张违约责任
D.丙可以依合伙协议对甲主张侵权责任
46.甲因购买电脑产品而欠乙3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保证。事后甲请求丙提供一般保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如果甲被宣告破产,乙可以要求丙清偿
B.如果债务到期甲不能清偿,乙可以要求丙清偿
C.在本案中,丙享有不安抗辩权
D.在本案中丙享有先诉抗辩权
47.王贵向李香香借款15万元。李香香要求王贵将其所有的一辆桑塔纳轿车进行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王贵开车与他人相撞,双方都有过错,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0万元。因车受损,李香香向王贵提出了下述诉求,其中哪些可以成立?( )
A.请求王贵提供新的担保物
B.请求王贵提供保证人
C.请求王贵将保险金10万元提存
D.请求王贵提前还款
48.下列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
A.公民王某持有的两年期储蓄存单;
B.A公司董事李某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C.乡(镇)企业的厂房占用的土地使用权;
D.公路桥梁的收益权
49.甲乙共有四间房屋,租给丙办一饭店,甲为担保对丁的债务,将其对上述四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丁,该抵押已得到乙同意,并在通知了丙后在房屋管理机关作了登记。指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在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购买时,乙有优先购买权
C.出卖共有份额的方法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购买时,丙有优先购买权
D.在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50.甲公司为丙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提供保证,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为2年。同时丙公司将10吨钢材交付给乙公司作为质押。1年后,乙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同时将10吨钢材交还给丙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经协商,将债务履行期延长6个月。甲公司对上述情况均不知情。18个月后,丙公司未能履行债务,丁公司遂起诉丙公司履行债务并要求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甲公司的律师向甲公司提出的以下法律意见中不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如果未征得甲公司的书面同意,甲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乙公司放弃质押权,甲公司在放弃的质押物价值范围免除保证责任
C.丁公司与丙公司变更主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征得甲公司书面同意,甲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D.丁公司未在主债务履行期内要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的保证责任已免除
51.下列行为可以作为债权人撤销权标的的是( )
A.张三自己生活拮据,却还通过希望工程长期资助陕北一女孩读书,有可能害及债权;
B.李四在母亲死亡后,拒绝接受继承的行为;
C.王五捡到他人丢失的信用卡将其返还给失主,并拒绝他人给付酬金;
D.赵六有一支金笔价值不菲,其友江某看见后非常喜欢提出购买,因江某以前帮助过赵六,赵遂以200元的价钱卖给江某,两人均知此行为有可能害及债权人的债权。
52.下列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的有?( )
A.合同标的的变更;
B.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的变更;
C.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
D.争议解决方式的变更
53.周瑜将自己所有的索尼mp3交给诸葛修理,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诸葛修好后,周瑜请求交付,此时诸葛可以主张(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留置权
54.2004年6月1日至6月30日,燕京商场举办有奖销售活动。活动公告称活动期间凡购物满一百元均可参加抽奖,本活动解释权归本商场所有。顾客王海购物后获得奖券数张。6月30日燕京商场公开摇奖,王海抽中一等奖,奖金5000元。燕京商场将中奖号码及金额公布在商场门前公告牌上,并注明“中奖者须在7月20日前兑奖,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并于7月1日、6日、11日在本市日报上公布中奖号码及金额,但未提及兑奖期限。7月25日王海从报上得知后,赶到商场兑奖,被告知已过兑奖期限予以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海已过兑奖期限,无权要求商场履行合同;
B.商场单方变更合同的行为,对王海不具约束力;
C.王海有权要求商场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原合同未约定领奖期限;
D.王海无权要求商场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商场保留了活动解释权
55.虚竹将1间房出租给肖峰居住,租期3年。1年之后,虚竹为取得更多的租金,对肖峰称自己家人要居住,与肖峰达成了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协议。但后来肖峰发现虚竹并没有自己居住房屋,而是以更高的租金出租给他人。对虚竹的这一行为,肖峰:( )。
A.有权以受到欺诈为理由,主张撤销终止租房合同的协议
B.有权主张该终止租房协议不发生终止租房合同的效力
C.有权要求虚竹承担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责任
D.有权要求虚竹因其欺诈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6.甲向乙购买张大千的一幅画,约定于10月2日交货,但9月30日乙家房屋因地震倒塌,画被损毁,那么甲乙的权利状况为( )
A.甲不可向乙请求赔偿损失
B.甲可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
C.画的财产所有权已由甲享有
D.画的所有权尚未从乙处转移至甲处
57.乙向甲借款十万元,丙又欠乙款项十万元,经过协商由丙直接向甲偿还,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甲乙之间协商一致,再通知丙,为债权转移
B.如果乙丙之间协商一致,再得到甲的同意,为债务承担
C.如果甲丙之间协商一致,再得到乙的同意,为债权债务概括承受
D.如果甲乙丙订立一个协议,对甲与乙为债权转移,对甲与丙及乙与丙为债务承担
58.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一方可以主张合同解除的有( )
A. 甲乙公司签订的12月22日履行的圣诞礼品买卖合同,乙公司12月26日才送货;
B.甲购买三批交货的瓷器,其中一批货损,其余两批尚可以用
C.乙购买防水泳镜,而卖方给予其普通泳镜,致使其无法达成合同目的
D.丙迟延交付,并且被买方催告后仍然不交货
59.下列合同须登记才生效的有( )
A.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B.专利权转让合同
C.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D.城市房屋租赁合同
60. 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
A.合同约定卖方代办托运,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
B.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
C.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收货物
D.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
61.甲、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就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所作的下列判断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可以自行申请
B.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可以单独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甲有免费使用的权利
C.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应签订书面合同
D.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62.2003年10月1日,甲乙签订电脑买卖合同,10月2日,甲向乙交付电脑10台,乙先付定金1万元,双方约定在乙交完全款之前,电脑所有权归甲所有。11月15日,乙交完全款。在此期间,乙将10台电脑交丙使用,共获租金5000元,甲得知此事要求乙将这5000元交给自己,乙拒绝,双方遂发生诉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笔租金应归甲所有
B.该笔租金应由甲乙平分
C.设甲在11月30日才向乙交付10台电脑,从11月15日至30日,甲将这10台电脑租给丙,获租金3000元,该租金应归甲所有
D.该笔租金应由乙所有
63.甲建筑公司与乙机械厂签订一建筑工程合同,由甲建筑公司承建乙机械厂一新办公楼,包工包料,合同总造价为2000万元。工程按约定工期完工后,乙机械厂因亏损无力支付工程款,甲建筑公司可采取哪些措施?( )
A.3个月后,与机械厂协议,以该办公楼折价从中优先受偿
B.3个月后,委托拍卖公司将该办公楼拍卖,从中优先受偿
C.3个月后,申请法院将该办公楼拍卖,从中优先受偿
D.催告机械厂在3个月内支付工程款
64.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 )
A.行纪人应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
B.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委托合同的受托人的费用由受托人自己承担
C.行纪合同为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
D.行纪合同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贸易活动,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广泛

65.甲乙2001年10月结婚,2003年12月乙怀孕后因故流产。2004年1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 )
A.乙提出离婚
B.甲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
C.甲是军人,甲提出离婚;
D.乙因与第三人通奸怀孕,甲提出离婚
66.下列各项财产中,哪项财产在夫妻共同生活较长时间后仍是个人财产?( )
A.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
B.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费
C.复员军人的复员费
D.婚前的个人财产,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的
67.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A.有妇之夫甲某与其网恋女友赵某秘密办理结婚登记;
B.有妇之夫乙某外地工作期间长期与同事孙某同居;
C.有妇之夫丙某好赌成性将家庭财产挥霍一空,恶习不改;
D.丁某经常酒后殴打辱骂妻子;
68.甲2001年丧偶后,与23岁的儿子乙一起经营一家烤鸭店,资产达10万元。2002年甲经人介绍与离婚妇女丙结婚,丙带来10岁女孩丁与甲乙共同生活。烤鸭店仍由甲乙经营,丙从事家务。2003年因乙结婚急需资金,甲乙商量欲将烤鸭店赚的钱(烤鸭店现有资产已达22万)购买商品房,遭到丙的反对。故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丙离婚。双方对烤鸭店归属和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烤鸭店现有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甲丙分割;
B.烤鸭店原有资产属于甲乙共有;甲丙结婚后的资产增值部分由甲乙丙共有;
C.甲丁之间已形成继父女关系,甲丙离婚后甲仍负抚养义务;
D.甲丁之间关系随甲丙离婚而解除,甲不负继续抚养丁的义务
69.王某有王一、王二、王三、王四共四个儿子,下列哪些丧失了继承权?( )
A.王一不尽赡养义务,并经常虐待王某,曾将王某打成脑震荡;
B.王二故意杀害王某;
C.王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王四;
D.王四篡改遗嘱,将全部遗产归自己所有
70.下列哪些遗嘱因见证人不符合而无效?( )
A.赵某在执行有期徒刑期间立下口头遗嘱,内容由三个服刑犯人证明;
B.钱某有二子一女,其立的遗嘱由大儿子代书,钱妻作为见证人;
C.孙某在医院病房立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10岁孙子和同室一名精神病人在场;
D.李某外出旅游时发生意外,用MP3立下录音遗嘱,有一名公证员在场。

三、不定项选择
(一)
夏雨与秋歌1985年结婚,2002年离婚,儿子夏雪(14岁)随秋歌生活。秋歌被公司外派学习一年,遂委托其妹妹秋莲照顾夏雪,现夏雪在学校将同学王某眼睛打伤,花去医疗费10万元。请问:
71.假设秋歌与秋莲约定,若夏雪出现侵权由秋莲全权负责。则夏雪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
A.由秋歌承担全部责任;
B.由秋莲承担全部责任;
C.秋歌承担主要责任,秋莲承担次要责任;
D.秋歌承担主要责任,王某监护人承担次要责任
72.假设夏雨有个人财产20万元,秋歌有个人财产6万,秋莲有个人财产30万元。则夏雪的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
A.秋莲承担全部责任
B.秋歌承担全部责任
C.秋歌承担主要责任,夏雨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秋歌承担主要责任,秋莲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73.假设夏雪是在体育课上,体育老师接电话离开之时将王某眼睛打伤,则夏雪的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
A.秋歌承担主要责任,学校给予适当赔偿;
B.秋歌承担主要责任,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C.秋歌承担全部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D.秋歌与学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
曼珍与世钧是夫妻,两人共有一辆白色宝来汽车。2002年2月14日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世钧离家。2月25日曼珍未与世钧协商,以10万元价格把车卖给王明,并于当天到登记部门谎称其丈夫外出办事,办理了过户手续,但互相没有交付车款和车。后曼珍觉得卖10万元价格低,遂于2月28日又将车以11万元价格卖给不知情的孙伟。当天,孙伟将11万元车款全部付给曼珍。曼珍将车交给孙伟,未办理登记手续。次日,此事被世钧发现。
据此,世钧向某市人民法院起诉,诉称:2002年2月14日,因家庭矛盾,夫妻发生口角后,曼珍与他人合谋,擅自把家庭共有的轿车卖给王明,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后又转卖给孙伟,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对轿车给予确权。
曼珍答辩并反诉称:该车是我夫妻共同财产,我有处分的权利,买卖过程中不存在合谋、欺骗有关部门的行为,属于合法交易。
王明答辩称:曼珍卖车,我同意买车,事先不知道曼珍与世钧之间的矛盾。
孙伟称:我买车出于自愿、善意,无过错,如买卖不成曼珍应退还车款并赔偿损失。现结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74.曼珍是否有权卖掉该轿车?( )
A.曼珍有权卖掉该轿车
B.曼珍无权卖掉该轿车
C.曼珍有权卖掉该轿车,但是需要经过世钧同意
D.曼珍有权卖掉该轿车,但是需要通知世钧
75.曼珍是否有权要求从轿车中析分其应有部分转让给他人?( )
A.曼珍有权要求从轿车中析分其应有部分转让给他人
B.曼珍无权要求从轿车中析分其应有部分转让给他人
C.曼珍有权要求从轿车中析分其应有部分转让给他人,因为共有财产中也有其一部分
D.曼珍无权要求从轿车中析分其应有部分转让给他人,因为轿车不属于其所有
76.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轿车的所有权归属于王明
B.轿车的所有权归属于孙伟
C.轿车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于世钧与曼珍夫妇
D.由世钧与曼珍夫妇承担赔偿责任
(三)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借款期限为两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果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设备(价值300万),未约定担保范围。请回答下列问题:
77.设甲、乙之间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半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和戊,丙、丁、戊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
A.丙、丁、戊均应承担担保责任
B.丙、丁、戊均不承担担保责任
C.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D.戊仍应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78.设甲、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丙、丁应否承担保证责任?( )
A.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B.丙、丁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如甲、乙通知了丙、丁,则丙、丁应承担全部债务的保证责任
D.丙、丁仍应对设备抵押价值以外的债务保证责任
79.设甲到期不能还款,乙申请法院对戊的设备进行拍卖,拍卖价款为550万元,扣除费用后得款520万元,足以偿还乙的本金、利息和费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可直接从戊的设备拍卖款中清偿自己的全部债权
B.乙只能从戊的设备拍卖款中清偿自己的债权300万元,余下的债权应向丙、丁追偿
C.乙从戊处清偿了自己的全部债权后,戊可向丙、丁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D.乙从戊处清偿了自己的全部队债权后,戊只对甲享有追偿权
80.设戊的设备因不可抗力灭失;丙被宣告失踪,其财产已由庚代管。现甲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丁偿还了乙的全部债权,丁的追偿权可向谁行使?( )
A.可向甲行使
B.可向庚行使
C.可向戊行使
D.可向甲、庚、戊行使

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40小题,每题1分,计40分)
1. 答案C
解析:依据《民通意见》第6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故张某接受赠与的行为有效。
2.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起字号的合伙的主体资格问题。本题的难点在于,《民通意见》45条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合伙负责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但《民诉意见》第47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注明。《民通意见》通过于1988年,民诉意见通过于1992年,故本题适用民诉意见的规定。
3. 答案:B
解析:本题考察主物与从物关系。从物需具备以下条件:(1)使用目的需具有永久性;(2)从物与主物属于同一人(3)从物需具有独立性(4)需交易上被确认为从物。依此,ACD错误。
4. 答案:C
解析:本题考察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行为包括欠缺行为能力的行为、无权代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等。A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行为,有效;BD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C属于效力待定,因为主体欠缺行为能力。
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察对代理的理解。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应具有法律意义。本题中,ABD均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意义,C不具有法律意义。
6.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果二者发生冲突,根据民法原理,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本题中,二者不发生冲突,各自的优先购买权及于不同的房屋,故应按照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7.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所有权的归属。甲与乙订立了买卖合同,但标的物未交付,故乙仅为合同债权人,其虽然取得了对瓷器的占有,但采取的是不合法方式,不能取得所有权;甲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未交付,所有权未转移。故所有权仍归甲。
8.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对无主物的理解。无主物指一定期间内没有所有人的财产。出土文物属国家所有,海上漂流物可能存在所有人,拾得物经公告招领无人认领的,其所有权归国家。抛弃物为无主物。
9.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抛弃物的所有权归属。权利人可抛弃自己享有所有权的物品,对于抛弃物,可依相应法律或习惯由拾得人基于先占取得所有权。
10. 答案:B
解析:本题考察雇主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故B项正确。同时5岁的小孩到店中玩耍,符合社会习惯,不能认为小孩的父母未尽监护职责,故小孩父母不承担责任。
11. 答案:D
解析:本题考察登记生效的抵押权。民用航空器进行抵押,根据民用航空法的规定,登记不发生生效效力,仅具对抗效力;船舶抵押,依海商法规定,不发生生效效力,仅具对抗效力。林木抵押,根据担保法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42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意民用航空法、海商法为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定,故BC错,A为协议抵押的物品,登记具有对抗效力。
12. 答案:A
解析: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40条规定: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按照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担保法3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因此本题中保证人免责。
13答案:B
解析:《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本题中蓝天公司为连带保证责任,应当与碧海公司连带赔偿;绿水公司为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故就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责任。
14. 答案:C
解析:留置权是法定物权,不能约定;抵押权不转移占有;质权以移转占有为特征;债权是一种请求权。本题中甲将自己的手机放于乙处,担保修理费的支付,应为质权。
15. 答案:A
分析:见《担保法》第89-91条。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16.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依据该条,甲作为委托人有任意解除权,可以排除A项。又因为受托人乙“为此花去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对于乙的损失,甲有责任承担乙受到的损失。B项中“以书面形式取消委托”,与法无据。D项中“甲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报酬”,这种提法不周延。因为委托合同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如无偿委托合同,则不发生报酬问题。
17.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格式条款的效力。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本题中公司规定的格式条款为人身伤害免责条款,是无效条款.孙俊虽然是在下班后受伤,但是为了完成生产任务,且自己本身无过错。
18. 答案:C
解析:根据合同法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19. 答案:A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约人。题中的“随即”,即马上发出撤回要约的函件,可以推定出该函与要约同时到达,虽然受要约人未看到该撤回通知,这并不影响要约撤回的法律效力,在法定期间内,到达受要约人即发生效力,既然要约已被撤回,B项的正确性被排除。
20. 答案:D
解析: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误将王某委托代送的CD光盘若干张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信箱中,这是由于第三人原因导致的不当得利,在王某与张某之间产生不当得利的法律关系。张某有义务将光盘返还给王某。但张某误认为是自己家的东西,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即进行了处分行为。此时,张某并不知道不当得利的存在,他是善意的受益人,返还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由于张某已将光盘取而弃之,光盘不存在了,所以张某不必返还光盘,张某行为并无不当。
21 答案:C
解析:合同法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租与租金相抵”指债务的抵消。
22.答案:A
解析:根据合同法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所以民间借贷合同为可有偿可无偿合同。
23.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效力。关键是如何认定被开除的企业销售员张某用原单位空白合同书签订购销协议效力。《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解答的关键是“空白合同书”就能够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所以,认定为表见代理,代理行为有效。
24.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在该题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公司和潘美,而潘丽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是合同一方当事人。
25.答案:C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C对。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故A错。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故B错。D为效力待定。
26. 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属于附义务赠与,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27. 答案:D
解析:本体考察部分履行问题。根据合同法7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本题中,环球公司主动承担了分期履行的增加的费用,对宇宙商场未造成损失,故宇宙商场不得拒绝。
28.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代位权的行使。根据合同法74条的规定,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使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不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
29. 答案:C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所以C项符合要约的规定。
30. 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选项D对于免票的乘客不适用。
31 答案:A
解析:依《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当事人超越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原则上并不因为当事人越权而无效,但违反了以下经营范围而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1)限制经营的;(2)特许经营的;(3)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本案中,甲公司超越经营范围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不违反禁止、限制、特许经营规定,应认定为有效。这反映出《合同法》鼓励交易的立法理念。
32.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察可撤销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据此,C错误。
33. 答案:D
解析:本题考察婚姻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的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据此选项D正确。
34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夫妻财产归属。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本题中房屋系遗嘱中确定归小芳所有的财产。
35. 答案:B
解析:本题考察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本题B正确。
36. 答案:D
解析:《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住房是租来的,所以不是遗产范围。《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所以保险金是遗产的一部分。
37. 答案:C
解析:《继承法》司法解释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38. 答案:A
解析: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王某在张某死后两年才知道受遗赠,其只要在知道后两个月内表示接受即可。B的错误在于,遗赠优于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债务在遗产分割之后才发现的,应首先用法定继承的财产清偿债务。
39. 答案:D
解析:本题考察死亡时间的推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本题中,甲应推定先死,其遗产由乙丙各继承5万元,乙继承的遗产加上其本人的遗产由丁继承,故选D。
4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察遗产债务的清偿。如遗产已经分割,首先从法定继承的遗产中予以分割,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的财产进行清偿。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题,每题2分,计60分)
41.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察对民事法律行为性质的理解。民间借贷是实践性合同;票据行为是要式行为;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显失公平只发生在有偿民事法律行为中,不发生在无偿民事法律行为中。
42.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察被代理人死亡代理行为的效力。被代理人死亡并不当然引起代理关系的终止。根据《民通意见》第82条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本题中,因为王某不知道李某已死亡,代理行为有效,后果由李某继承人承受。
43.答案:BD
解析:本题考察除斥期间的理解。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预定期间届满,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该权利消灭,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不适用请求权。本题BD属于除斥期间,AC属于法律规定的期间,不属于除斥期间。
44.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察共同危险行为问题。甲乙丙的行为导致丁某的受害,且甲乙丙均存在过错,为共同危险行为,对共同危险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应由行为人负连带责任。故本题选项为ACD。
45. 答案:BC
分析:A错B对,《民法通则》第34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据此,本题中的甲、丁所签的合同对该合伙发生效力。C对,因甲与丁之间所签合同为有效合同,故丙只能依合伙内部协议向甲主张违约责任。
D错,《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据此,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的行为。应当注意:侵权行为是法定行为而不是约定行为。
46.答案:AD
解析:本题中丙为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仲裁,并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前不得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除非有三种情况:(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主张债权发生重大困难。(2)债务人破产案件已经受理,中止执行程序。(3)保证人书面弃权。
47. 答案:AB
解析:《担保法》第五十一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八十条: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而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债务人将保险金提存。因为提存适用的情况在《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根据担保法解释70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担保遭到拒绝时,抵押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提前行使抵押权。所以D选项不准确。
48. 答案:AD
解析:根据担保法第75条,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故A对。担保法解释第97条,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按照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理。故D对。C项错误在于根据担保法36条第3款,乡(镇)企业的厂房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而不是质押。B项,根据公司法147条第二款,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不符合担保法75条(二)项的规定,在李某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也不得质押。
49. 答案:AB
解析:《民通意见》119条,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如果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者腾让部分房屋,故A对。按照学理,在共有人和承租人之间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时,共有人优先于承租人,B正确。
50. 答案:ACD
解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同时,《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51. 答案:AD
解析:本体考察撤销权的标的。撤销权的标的是债务人实施的是自己的责任财产减少的行为,而且该行为可能害己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首先应当是财产行为,而且是减少财产的行为,不使财产增加的行为不是撤销权的标的。故BC错误。
52.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30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四个选项全部正确。
53. 答案:AD
解析:在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前者由先履行方行使,后者由后履行义务方行使。留置权属于法定物权,仅适用于运输、保管、承揽和行纪合同。本案属于承揽合同,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故定作人未交付款项时承揽人可以行使留置权,也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54. 答案:BC
解析:本案中,商场发布有奖销售广告时并未公告领奖期限,因此领奖期限并未成为当事人之间合同的一部分。商场在摇奖后公告领奖期限的行为是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由于涉及到相对人的主要权利,因此应当双方协商一致,故其单方变更行为对王海不具约束力,王海有权要求商场继续履行合同。
55. 答案:ABD
解析:根据《合同法》中对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可以分为无效和可撤销两种。本题中如果行使了撤销权,则将终止租房合同的协议归于无效,受到欺诈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因此受到的损失。
56. 答案:AD
解析:《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画未交付,故所有权仍归乙。根据合同法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乙因遭遇不可抗力而得以免责。
57. 答案:AB
解析:《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所以AB正确,D项不准确。
58. 答案:AC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9.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察登记生效的合同。在司考范围内法律明文规定的登记才生效的合同除上述两种,还有:法定登记抵押合同;(担保法41条);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法10条、实施细则14条)、合营合同(合资经营企业法3条)、合作合同(合作经营企业法5条)、转让注册商标合同(商标法39条)。CD也需登记,但登记属于备案性质。
60 答案:AC
解析:《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A项虽有卖方“代办托运”,即风险从货交第一承运人起转移,但还要更加注意“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这几个字。根据《合同法》第145条规定,代办托运的风险由货交第一承运人转移,它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在本选项中,交付地点明确,所以不能适用第145条的规定,应按《合同法》第141条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因为出卖人还没有在约定地点交付,所以风险还由卖方负担。《合同法》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债权人在买卖合同中即买方,故排除B项。《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故选C项。《合同法》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故排除D项。
61. 答案:BC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340条的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的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该法第342条又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照上述法条,可知B、C、D正确,A项错误。
62. 答案:CD
解析:《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本题中电脑10月2日交付,故租金归甲所有。对于C选项,在11月15日乙付完全款后,电脑所有权虽然发生转移,但是电脑没有交付,由此获得的利益应当由出卖方获取。
63.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察法定抵押权的情形。《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64.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察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四百一十四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65.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察离婚诉权的限制。根据婚姻法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故ABD正确。
66. 答案:ABD
分析:本题考察共有财产的转化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AB对,C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D正确.
67.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察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根据婚姻法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ABD正确.C项属于婚姻法32条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68. 答案:BD
解析:因为甲丙结婚时烤鸭店已有10万元的资产,该部分资产不因甲丙结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增值部分,因为甲乙是主要经营,丙对该部分增值付出了劳动,故增值部分有其份额;甲丁之间是一种继父女关系,这种关系随甲丙的婚姻关系解除而自然解除,甲不负抚养丁的义务。
69. 答案:ABC
解析:根据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故ABC正确,D的错误在于如何理解“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因此D项不准确。
70.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察口头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的见证人。上述遗嘱必须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根据继承法第18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故A符合要求,有效,其余均为无效。

三、不定项选择(本大题共10小题,计20分)
(一)
71.答案:A
解析:根据民通意见22条,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应当注意的是,在委托监护中,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内部约定无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故委托人应对第三人承担全责,然后再通过内部协议追究受托人应承担的份额。
72.答案:C
解析:根据民通意见158条,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秋歌个人财产不足赔偿,故夏雨需共同承担民事责任,但夏雨承担的是一种补充性赔偿责任,即秋歌不能独立承担时,夏雨承担余额。
73.答案:B
解析:根据民通意见160条,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其变化主要有:主体由无行为能力人扩大到未成年人;学校承担的责任由“适当赔偿”变为“相应的赔偿责任”,应当予以注意。
(二)
74.答案:B
解析:本题中汽车是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民通意见》89.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所以应当选择B。
75.答案:B
解析:按照民法原理,共同共有是共有人之间基于共同关系而形成的财产所有关系,在共同关系没有解除之前,各共有人不得要求析分共有财产,也没有明确相应的份额。
76.答案:CD
解析:汽车的所有权在进行车辆登记的时刻发生转移,因此属于王明,尽管其没有事实上占有汽车。对于孙伟的损失,应当由世钧与曼珍夫妇承担赔偿责任。《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
77.答案:AD
解析:担保法解释第30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所以丙丁仍然需要在原来的期限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所以选D项。同时A项也应当选择。
78.答案:D
解析:担保法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同时担保法解释3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79.答案:AC
解析:关于A项,担保法46条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本题中戊与乙并未约定担保范围,因此戊对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对于C项,担保法解释3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80.答案:AB
解析: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担保法51条第2款,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故CD错,AB正确。

来源:清华在线    最后更新:2006-10-12   上一条 下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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