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分类: 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以及我校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 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2.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前,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申请时间:
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 ,9月1日至9月30日
三、申请手续:
申请人持单位推荐信、学士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寸免冠相片两张等到研究生教育学院非全日制培养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接受。(联系方式:0731-8873096 宋老师),
四、接受专业目录: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政治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天体物理、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水生生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态学、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水文学及水资源、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发酵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药物分析学、旅游管理、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五、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1. 申请人与在校研究生一起参加课程学习,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 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员在通过我校的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后,可由我校颁发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3. 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还需参加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同等学力人员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4. 外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定在每年3月上旬,报名时间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请考生主动上网查询有关信息,本处不再另行通知。
5.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被接受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六、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1.申请人在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取得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后应及时向我院非全日制培养科提出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取得撰写学位论文资格者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学习。
2.经批准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论文,提出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有关要求及操作程序详见我院相关文件)。
七、收费标准:
1.学位课程学习费用:
15000元(艺术类18000元),全部课程费于报名时一次性交齐。
2.论文指导费及答辩费:
3200元,凡通过全部考试且批准撰写学位论文的学员,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全部费用。
3.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所必须的调研、查阅资料等费用自行解决。
八、其它
1. 凡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报名时必须明确入学后的指导教师。
2. 外地学员如在我校申请学位,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否则不予接受。
3. 外地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住宿原则上自行安排。
4. 凡属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者,拟在我校申请硕士学位,也必须遵照上述规定进行。
5. 本简章由湖南师大研究生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学院
二00五年三月七日
来源:清华在线 最后更新:2006-10-12
上一条 下一条
欢迎访问本站其它栏目: 求学需求 培训问答 培训学校 参考资料 培训教材 教师联盟 招聘求职 出租房屋 分类信息 | | 培训教学参考信息
[西安体育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简
[苏州大学]2005年关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的通知
[长安大学]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通知
[天津医科大学]2005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报名通知
[南京大学]2005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通知
2005报考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的考生须知
河北省39县地税局招录百名公务员
福州大学2005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福州大学2005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深圳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财经学院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杭州师范学院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浙江理工大学二○○五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财经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苏州科技学院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
苏州科技学院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药科大学2005年硕士招生简章
江苏工业学院200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海大学2005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
苏州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中医药大学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5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2005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川美术学院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工商大学200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信息
南开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硕士招生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