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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分类: 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
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05]8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考区设置
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
10、11日两天。我市设立考点考场,在南京地区报名的考生原则上在我市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
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
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直接在
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由于大纲修订,今年《安全生产技术》改为必做题和选做题,即:前80分为必做题,后20分为选做题,满分为100分。20分的选做题共有3题,应考人员可根据自己专业特长,任选其中一组,如果多选,计算机阅卷系统将只评阅该部分最前面的选项。
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
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及静音、无编程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考试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其余3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严禁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即按作弊论处。报名时公示此要求,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
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
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
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
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
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
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五、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2005年6月1日到6月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截止于6月5日17:00。
(二)报名地点:南京工业大学安全工程研究所。(中山北路200号综合实验楼5楼),联系电话:83239973。
中央各部委和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三)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应由本人提出申请,
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需携带以下材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
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四)老考生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以及上
年度档案号的凭证(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并缴纳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
(五)报名时要对原件进行审核。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报名过程中,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
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六)我市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并于2005年6月2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信息和报名表、报名汇总统计表等有关材料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事厅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七)对于终审合格的考生,根据日程安排初定于8月中、下旬发放准考证,考生可于8月20日以后电话咨询。
准考证领取地点:中山北路200号综合实验楼5楼南京市安全工程技术学会。
联系人:高兴美,牟焱,联系电话:83239973。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编写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
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该考试大纲根据考试的特点及科目设置分别对各科考试要点作了说明,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必备用书。各考生可直接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培训与教材处联系订购。
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组织发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负责统一征订,具体征订事宜另行通知。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文件规定,2005年度注册安全生产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报名费:每人10元。
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
来源:清华在线 最后更新:20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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