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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分类: 招生简章,MPA
天津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试点单位之一,也是天津市唯一具有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03年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四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3年8月31日。 二、报考程序 1.填写报名表 符合报名条件且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首先需要登录天津大学在职攻读专业学位招生网站,网址为http://zyb.tju.edu.cn 点击“在线招生”,进入“在线报名”页面,确认进入填表页面,逐项填写《200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核对填写完整无误后,提交和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须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表》贴好照片后须在照片处加盖考生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2.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持打印好的《报名表》一式三份,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7月16日、20日、23日、27日、30日、8月3日、6日、10日、14日、17日等指定日期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学校留一份《报名表》存档;一份考生自存作为报名资格依据;另一份交由考生到报名点报名或照像使用。如果函审,请用特快专递邮寄,以免延误时间或造成证件丢失。审核后,学校也用特快专递寄回,请及时查收。 3.网上报名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必须在8月上旬、中旬前,在国务院学位发展中心指定的网址(具体网址待确定后由本校招生网另行公布)上正式报名,填写本人基本信息。 4.照相 考生可以在天津市参加考试,也可以在本单位所在的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确定并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后,须在8月27日至31日,到考试所在的省指定的报名点照相。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11月1日、2日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共计5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校单独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余四门全国联考。 四、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录取人数由学校自行划定。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为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应就在学期间有关培养、学费等事宜和学校签定协议书。 五、学制及培养方式 MPA学制为二年半至三年,培养方式为(甲班:每学期集中六周左右学习,乙班:利用晚上、双休日和部分工作时间学习)报名时需注明学习形式。 在学期间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方可取得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六、学费 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学费3万元。 七、考前辅导、复习资料 考前辅导:考前辅导班报名时间为7月14日至7月28日,7月29日上课详见考前辅导班招生简章。 辅导资料:《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八、联系电话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 王老师(022)27890886 天津大学MBA、MPA教育中心:孙老师 (022)27890519 考前辅导班联系人:孙老师 (022)27890519 咨询网址:http://zyb.tju.edu.cn/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2003年7月2日 来源:清华在线 最后更新:20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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