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师范大学200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分类: 招生简章,MPA
一、招生宗旨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 -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百年办学历史。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共有14个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6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2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有国家重点学科16个,并在12个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300余名,硕士生导师700余名。导师中有两院院士9名,还有一批蜚声中外的资深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与MPA专业学位教育有关的资源丰富。2003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我校MPA专业学位的研究方向有教育经济与管理、国土资源与城市土地管理、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公共事业与城市管理、社会保障与公共经济、公共政策与发展战略、医疗卫生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等。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 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几次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制二至四年,至少修满42个学分。 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论文要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撰写,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报名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 1、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四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3年8月31日)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亲自填写《200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并分别贴同底版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一张。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填写推荐意见的同时,须在报考者照片上加盖公章。 报名资格审查表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 资格审查时间:7月14日至7月31 日(双休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北师大科技楼B区613室)。 进行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的材料有:(1)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填写了推荐意见的三份资格审查表;(2)考生本人的公务员证(或参照、依照公务员对待的证明)、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函审者须将上述资格审查表、本人公务员证(或参照、依照公务员对待的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回邮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请务必写清本人姓名、地址和能及时找到本人的联系电话)及二十元回信邮资用特快专递寄到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5,电话:010—62206414)。 3、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具备网上报名条件者,于8月上中旬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8月27日至31日亲自持审查合格的资格审查表和身份证,到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照相、缴纳报名考试费(400元)、确认报名信息。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直接到上述报名点报名,填写报名信息、照相、缴费。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具体网报时间和网址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7月底向社会公布(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在北京市报考的考生一律于8月1日至25日登录网站http://pgs.ruc.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8月27日至31日再到中国人民大学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方式为全国联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办公室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1、 考试科目 英语(今年起增加听力测试)、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政治理论,共计五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期间进行(复试安排以后另行通知)。 2、联考时间 2003年11月1日、2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 考生可在北京考试。经我校同意,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考点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录取 2003年我校自定录取人数,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考生被录取为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04年春季入学。学习将分为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培养费总计3万元。 六、考前辅导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举办MPA考前辅导班(管理学院MPA办公室电话:010—62208176),对联考的四门课程和政治理论进行辅导。辅导教师为我校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辅导教材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三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和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编写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复习指导》,以及政治理论教材。 欲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定价25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复习指导》(定价30元)和英语听力录音带(一套四盘,定价28元)者可到北京师范大学收发室购买,也可邮购。邮购一册另加邮费5元;同时邮购以上二书时另加邮费8元;邮购英语听力录音带另加邮费9元。(北京师范大学收发室电话:62208301,邮编:100875,负责人:石冬生)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03年7月3日 来源:清华在线 最后更新:2006-10-12
上一条 下一条
欢迎访问本站其它栏目: 求学需求 培训问答 培训学校 参考资料 培训教材 教师联盟 招聘求职 出租房屋 分类信息 | | 培训教学参考信息
清华公布2003MPA(公共管理硕士)招生计划
北京大学2003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200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2003年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200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同济大学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深圳)200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03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