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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问题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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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法上的继承与承认如何记忆?国际法的主体应重点看哪些内容?
国际法上的承认是指既存国家对于新国家、新政府或其他事态的出现,以一定的方式表示接受或同时表明愿意与其发展正常关系的政治法律行为。简单说,即是已经存在的甲对新出现的乙的接受。体现在不同主体之间,且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国际法上的继承类似于公司法中公司的继承,前一主体与后一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且在他们之间存在权利义务的转移。对于承认重点记忆承认的表示形式、新国家的承认和新政府的承认;对于继承重点在几种不同对象的继承。
国际法的主体,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相关内容都应该有所了解,掌握程度一般到小标题即可,有些定义应特殊记忆如邦联、联邦等可能出选择题。
2、无害通过与过境通行制度有何区别?
过境通行制度和无害通过制度适用的海峡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前者指所有外国船舶或飞机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之间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以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为目的而行使的航行和飞越自由。后者应适用于下列国际航行的海峡:
(1)该海峡是位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外国领海之间的。
(2)该海峡是由沿岸国的一个岛屿和该国大陆形成的,而该岛向海一面有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穿过公海或专属经济区航道。
3、引渡的最终决定权是否属于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29条规定“外交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不引渡的裁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请求国。
外交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符合引渡条件的裁定后,应当报送国务院决定是否引渡。
国务院决定不引渡的,外交部应当及时通知请求国。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解除对被请求引渡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因此,简单的说可以认为国务院对是否引渡有最终决定权,关于引渡的具体程序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的相关内容。
4、给出“华侨”的确切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所谓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5、(单选)按照已确立的外空责任的原则和制度,一国的非政府团体在外层空间的活动所产生的损害后果(   )
A、首先应由该非政府团体直接承担责任
B、首先应由非政府团体所属国承担国家责任
C、应由该非政府团体和其国家分别承担责任
D、应由非政府团体与其所属国承担连带责任
他的参考答案为A,但A答案在书中并未体现;根据书中讲叙的精神,我认为是B,不知是否正确?
(多选)海洋法中的许多规则都是国际习惯法规则,但有些规则和制度是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才确立的,这些规则和制度包括(  )
A、领海宽度
B、大陆架    
C、公海自由
D、装属经济区
他的参考答案为AD,请问为什么BC不是的,在书中可有大量提及?谢谢!
(多选)群岛国在其群岛水域内应(   )
A、允许外国船舶无害通过
B、允许外国自由捕鱼和开发资源
C、允许外国渔民保持其传统捕鱼权
D、允许外国船舶和飞机在其群岛海道自由地过境通行
他的参考答案为ACD,但我认为C选肢,无论在书中,还是在现实中均未体现,C正确吗?
(多选)发射国对射入外层空间的实体保持 ( )
A、所有权
B、管辖权
C、控制权
D、使用权
他的参考答案为ABCD,但是要是是商业发射呢?
1 按照《外空条约》《空间问题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的有关原则和制度,一国的非政府团体在外层空间的活动所产生的损害后果仍然由非政府团体所属国承担国家责任,非政府团体不能直接承担或涉及国际责任问题。
2 确实,海洋法作为国际法中一个较为古老的思路部门,其中的许多规则都是国际习惯法规则,但它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法律领域,其中有不少规则和制度是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才确立的。本题中,大陆架制度是战后50年代杜鲁门总统的一次演讲中首先提出并确立的,公海自由原则则更早,这两个制度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被加以确认。
3 该题中有的选项超出大纲考试范围,不必浪费时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群岛水域制度的规定确实肯定了允许外国渔民保持其传统捕鱼的权利。
4 发射国对射入外层空间的实体保持国际法上的一国的主权权利,包括对发射物体的所有权、管辖权、控制权、使用权,这并不排除商业发射人的权利,一个类比是在国际法上国家拥有领土主权,但民法上自然人也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二者的法律基础和渊源不同。



来源:清华在线    最后更新:2006-10-12   上一条 下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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